只需提供自己的身份信息給他人在分期網站上購買手機,,由他人負責還款,,便可輕松賺得每單500元至1000元的“好處費”,,這種看似“美差”卻暗藏陷阱。 近日,濟南警方成功偵破一起“分期購”詐騙案,,54名在校大學生上當受騙,,涉案金額超百萬元,目前兩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批準逮捕,。 今年3月2日,,濟南市公安局長清分局潘村派出所接到在校大學生小黃的報警電話,小黃稱將自己的身份信息給他人在分期網站上購買手機,,由他人負責還款,,對方付給小黃每單500元,共計3500元的“好處費”,。不料3個月后,,小黃接到七個分期平臺的催款電話,貸款逾期未還金額高達5萬多元,。心急如焚的小黃趕緊聯系經辦人,,不料對方已聯系不上。 接到報案后,,長清警方高度重視,,立即抽調精干力量組成專案組開展偵查。專案組調查發(fā)現,,還有50多名在校大學生遭遇了與小黃同樣的詐騙,。 專案組初步查明,自稱“徐文”和“張義”的兩名男子在濟南幾所高校內,,承諾學生“只需提供自己的身份信息給二人在分期網站上購買手機,,由二人負責還款,學生不用還款,,并與學生簽訂《保證協(xié)議》,,便可輕松賺得每單500元至1000元的好處費”。 經進一步調查,,民警分析犯罪嫌疑人為逃避法律制裁故意使用假身份,,并確定二人的真實身份分別為胡某、張某,,于3月17日,、3月18日分別將胡某、張某抓獲,,并將二人刑事拘留,。 經審訊,二人對違法事實供認不諱,。據了解,,胡某,、張某在2015年3月份至2016年3月份期間,分別利用假名給54名大學生分別在“愛學貸”“分期樂”“人人分期”“優(yōu)分期”等七個分期平臺網站注冊信息辦理分期購買手機的貸款業(yè)務,,手機,、貸款由胡、張二人處理,,總貸款金額為118.5萬余元,。胡、張二人將手機轉手賣出后分成并不再還款,,二人的行為性質已構成合同詐騙犯罪,。 隨后,專案組先后奔赴北京,、杭州,、廈門、深圳等地,,對相關分期平臺網站開展調查取證,,目前胡某、張某已被長清區(qū)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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