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為貫徹落實全國人大、最高院的相關規(guī)定,,各地法院司法技術輔助工作機構(以下簡稱技術室),,都編制了鑒定機構和鑒定人名冊。在訴訟過程中需要委托鑒定時,,則由雙方當事人通過協(xié)商在指定名冊中進行選定,,協(xié)商不成的,由法院指定,。 2. 為了確保建設工程的質量,根據《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的相關規(guī)定,,一方面參建單位,包括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設計單位等都應當對建設工程質量承擔相應的責任,,同時國家也從招投標,、合同簽訂、合同履行等進行了全過程的管控,。在施工過程中,,具體手段包括:進行每道工序都要逐一驗收、確認,;主要材料進場前及投入使用前要進行檢測,;完工后要進行竣工驗收等。此外,,建設主管部門或是相應行業(yè)主管部門也是對建設工程質量進行監(jiān)督檢查,。 但是對于從事建設工程質量鑒定的機構和人員應當具有何種資質,對此并無明確的法律規(guī)定,。有的質量鑒定機構造價咨詢的資質證書,,有的質量鑒定機構具有檢測資質。 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的規(guī)定,,施工人員對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應當在建設單位或者工程監(jiān)理單位監(jiān)督下現場取樣,,并送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質量檢測單位進行檢測,。同時,,根據《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檢測單位從事檢測工作應當具有相應的檢測資質(專項檢測機構資質和見證取樣檢測機構資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