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區(qū)一▼ 只要抓住對方有婚外情的證據,,就可以在離婚的時候多分得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我國現(xiàn)行法律,,婚外情的過錯,,與離婚時候的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并無必然的聯(lián)系,。法院進行財產分割的總原則是按照均等分割原則,,按照照顧婦女兒童的原則,照顧無過錯方和生活困難的一方的原則,。
Tips: 婚外情的證據可分為三大類: 第一種是一般婚外情相關證據,。包括一般的婚外性行為,、婚外戀; 第二種是《婚姻法》說的“有配偶者與其它異性同居”的婚外情證據,。 第三類最為嚴重,,是涉及到重婚罪的婚外情證據。
誤區(qū)二▼ 如果對方不同意離婚,,堅持離婚的一方一旦訴訟到法院,,很快就能夠解決離婚問題。 現(xiàn)行婚姻法規(guī)定了幾種準予離婚的情形,,但是對于夫妻之間吵架拌嘴,,性格、生活習慣,、文化層次差異大,,婆媳關系不合等情形,法院一般不會判決離婚,。 提出訴訟后,,通常一審最長需要三個月,二審最長六個月,,合起來4到9個月,。假如在第一次提出離婚判決不準離婚的情況下,,那么要在六個月之后才可以提出第二次起訴,從時間上計算,,總共差不多要一年半到兩年左右,。這當中還不包括涉外婚姻以及另一方存心拖延的情況。
誤區(qū)三▼ 雖然婚前他很有錢,,但是只要我們結婚超過八年,,所有的財產都是我們倆的了。 在《婚姻法》修正之前,,有關司法解釋規(guī)定,,對于雙方結婚前各自擁有的貴重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在結婚8年之后就可以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這意味著個人財產可以因結婚而變成共同所有,。但自從婚姻法修正以后,按照現(xiàn)行婚姻法原則,,如果是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不論結婚多少年,婚前個人財產都是個人財產,。同樣的,,結婚后所得的財產,只要是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的財產,,原則上都算是夫妻共同財產,。
誤區(qū)四▼ 只要簽署了離婚協(xié)議書,,誰也別想反悔。 如果是已經簽訂好的離婚協(xié)議,,在沒有辦理離婚手續(xù)之前,,一方反悔的,就不發(fā)生效力,。任何一方都有權利對于財產分割,,對于子女撫養(yǎng)進行反悔。法院審判時候,也不會根據離婚協(xié)議書的內容來確定判決書內容,,也可能判決離婚,,或者不準離婚。
誤區(qū)五▼ 如果對方偷偷轉移財產,我相信律師和法院會幫我查到的,。 如果財產被對方轉移,,我們具體要看究竟是什么類型財產被轉移,是否可以查詢到,。通常如果是房屋,、汽車、公司股權,、企業(yè)投資權益這樣的財產,,可以委托律師進行查詢。但是對于存款的查詢,,如果當事人不能夠提供對方具體的身份證號,、開戶銀行的名稱、開戶賬號,,即使委托律師和法院,,都沒有辦法查詢到相應的財產。
所以,,律師和法院的調查權,,是受到法律限制的,并不是無限的,。當事人在日常生活中,,重在平日的留心,,對于一些信息進行保留,,記錄和復印也有助于查詢財產情況。
誤區(qū)六▼ 只要分居兩年以上,,法院一定會判決離婚,。 持這種看法的當事人,是因為僅僅查閱了婚姻法,,了解了字面上的意思,,但是對法律理解不全面造成。 首先,,要求是事實分居,,是客觀存在的分居。 其次,一定是因為感情不和的分居,,不是因為一方工作調動,,出差就學、子女上學導致的分居,。 再次,,這種分居要求具有持續(xù)性。如果分居期間雙方又居住在一起后來又分開的,,那么分居不能成為持續(xù)性的兩年,。
誤區(qū)七▼ 房子是我們一起出錢買的,,不管寫誰名字,都應當是共同財產,。 通常我國法律認為,,房屋屬于誰的財產,要看房屋產權證上名字是誰,,房子就是誰的,,并不考察房屋出資情況。 但是有三種特殊情況: 第一種:如果是婚前所購買的房子,。雖然是雙方共同出資,但是以一方名字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法律上就認定是名義購買方一方的婚前財產,,另外一方的出資是房產擁有方對于他的債務。 第二種:如果是在婚后所購買的房子,,不管買房子的錢是誰出的錢,,不管產權證是誰的名字,都認定為是夫妻共有財產,。 第三種:雖然是在婚后購買的房子,,但是有證據證明房子是由一方以婚前存款出資購買的,則該房產根據出資比例部分歸于夫妻共同財產,。
誤區(qū)八▼ 我是母親,,年齡小的孩子法院一定會判給我。 法院在判決孩子撫養(yǎng)權時候的總原則是:兩歲以下孩子,原則上跟隨母親生活,。兩歲以上的孩子,,就不一定了。 法院通常會考慮以下情形,。 第一,,父母雙方誰有更穩(wěn)定的經濟收入來源,可以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教育條件,; 第二,考慮孩子過去生活中是誰在照料孩子,,孩子和誰的感情更深,; 第三,,考慮一方有沒有節(jié)育可能,,或者再育可能,。有沒有再婚的可能,考慮母親的年齡,; 第四,一方有沒有不良惡性,,比如賭博酗酒吸毒,。如果是10歲以上孩子,還會征求孩子個人意見,。
誤區(qū)九▼ 對方起訴離婚,,只要我堅持不同意離婚,法院就不會判決離婚,。 法院判決離婚案件的標準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在當事人離婚案件中,,如果沒有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法定情形的話,而答辯方堅持不同意離婚的話,,法院是不會判決離婚的,。 但是反過來,如果當事人存在上述法律規(guī)定的法定離婚情形,那么就算當事人不愿意離婚,,法院也會判決離婚的,。
所以,從這個角度出發(fā),,如果當事人不愿意家庭破裂,,重在改善夫妻之間的感情,改善夫妻之間的相互關系,,就應當想辦法與對方進行溝通,,心平氣和地磨合,而不是說放任對方到法院去起訴,。
最后,,璇姐提示您: 對于律師來說,豐富的司法實踐經驗往往比單純地熟讀法律條文更為重要,。 而對于當事人,,在離婚過程中涉及到法律問題,切勿道聽途說或者單純地查看法律條文,,而應當咨詢經驗豐富的律師,,為自己設計一套合理的解決方案,減少離婚過程中的財產損失和身心痛苦,,安靜,、平穩(wěn)地結束這段婚姻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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