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戰(zhàn)爆發(fā),起先歐洲戰(zhàn)場閃電般的勝利,,使得德國人民延續(xù)了對于希特勒“精神鴉片”般的依賴,。之后德國發(fā)動的這場戰(zhàn)爭每況愈下,直到最終覆滅。戰(zhàn)爭的勝利者們當然不能善罷甘休,,也沒認真考慮德國的罪名和公正的法律制裁方式,,就開設了紐倫堡大審判。 耀武揚威的盟軍找了幾個德國替死鬼,,以戰(zhàn)爭罪和屠殺猶太人因而違反人類良知等罪名絞死了他們,。但一切正如蒙哥馬利所說的那樣:“實際上,被告是因為輸?shù)袅藨?zhàn)爭而被判決的,?!睔v史學家分析這次審判帶有強烈的“罪行法定主義”。1985年德國《明鏡周刊》的負責人奧古斯廷說:“按照紐倫堡戰(zhàn)爭罪犯法庭的判罪標準,,丘吉爾應判絞刑,,僅僅他在德國問題已經(jīng)解決的情況下仍然轟炸德累斯頓這一點就足夠了?!?/p> 然而當時的盟軍在紐倫堡解完氣之后,,仍沒有冷靜下來,所謂的相關法律條文和程序好像對勝利者不起作用,。于是盟軍又開設了東京審判,,也不知道是出于盟軍的政治利益,還是盟軍所謂的“公正”,,裁定德軍的“屠殺人類罪”輪到被迫害的東方民族身上,,就可以輕描淡寫的寬大處理。這不僅對日本軍國主義分子往開一面,,還使得其右翼勢力戰(zhàn)后至今氣焰不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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