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試行“棄嬰安全島”,僅46天時間,,就接受了262名嬰兒,,這些嬰兒都患有不同的疾病,但最后棄嬰島因承受能力有限被迫停止,,對此你怎么看?
【解析】
廣東省試行“棄嬰安全島”,,應該說是一項尊重生命的慈善措施,也是我們社會不斷發(fā)展進步的產(chǎn)物,,應該鼓勵,,然而僅僅開放了46天時間,棄嬰島由于承受著棄嬰過多的壓力被迫關閉,,令人十分無奈和惋惜,,也折射出我國當前在兒童保健及救助方面的諸多問題。
首先,,社會保障制度不健全,,父母無法負擔高昂的醫(yī)療費用。多數(shù)將孩子送到棄嬰島的父母是出于無奈,,孩子得了諸如腦癱等重病,,帶給家庭沉重的負擔。這從根本上說也是由于社會保障制度的不健全,,使得居民無法承受因病返貧的壓力,。
其次,兒童救助機制不健全,。之所以會出現(xiàn)棄嬰島試行不到兩個月就因棄嬰數(shù)量爆滿而被迫關閉,,也是因為兒童救助機制不健全,以往這種收容棄嬰的機構太少,。
最后,,婦幼疾病預防工作不到位。很多疾病如唐氏綜合癥,、先天性心臟病等疾病在孕期篩查時是可以查出來的,,而我國很多地方,,尤其是基層醫(yī)療機構在孕期篩查方面做的很不到位,導致了這些疾病的漏診,。
棄嬰島作為一種社會補救措施,,有其存在的價值,鑒于當前存在的缺陷和不完善,,我們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來進行改進,。
第一,政府需在棄嬰救助方面,,加大投入力度,。“棄嬰島”本是一項很好的救助舉措,,之所以由“棄嬰島”變成“短命島”,,不是我們的棄嬰太多,而是我們的投入太少,??稍O立棄嬰救助專項基金,使那些受到遺棄的患病嬰兒能夠得到長期有效的救助,,使我們的“棄嬰島”變成真正的“長命島”,。
第二,之所以短時期內(nèi)頻頻出現(xiàn)棄嬰,,主要是因為“棄之太易”,沒有法律遏制,,沒有懲處措施,,“隨心所‘棄’”。這充分說明我們的法律法規(guī)亟待完善,,只有在有法可依,、執(zhí)法必嚴的前提下,棄嬰行為才能得到有效遏制,。
第三,,保護遭受遺棄的嬰兒,尤其是患病棄嬰,,不僅是政府的責任,,更是社會的責任。我們可以發(fā)動各大媒體大力宣傳,、呼吁社會各界人士為這些殘疾棄嬰捐資助款,,同時還可以號召各大慈善機構踴躍捐助。對于棄嬰來講,,只要我們“人人獻出一點愛,,這世界將變成美好的人間,。”
第四,,我們還要加強產(chǎn)前疾病預防,,大力開展優(yōu)生優(yōu)育的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育兒夫婦的優(yōu)生優(yōu)育意識,,做到早發(fā)現(xiàn),,早治療,從源頭上遏制患病嬰兒的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