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為《歷史漩渦中的真實慶親王》 光緒三十四年(1908)十一月二十六,,光緒,、慈禧去世不久,清廷發(fā)布諭旨,,封奕劻為親王世襲罔替——奕劻因此完成了從輔國將軍到世襲罔替親王的“十級跳”,,也成為清朝最后一位鐵帽子王。 奕劻,,生于道光十八年(1838)二月二十九,,祖父永為璘高宗弘歷(即乾隆皇帝)第十七子,封慶親王,;父親綿性為永第六子,,襲爵為不入八分輔國公,在清朝十二等級爵位中屬第八等,。奕劻為綿性第一子,,按照清代減一等襲封的制度,他本可以襲爵第九等的鎮(zhèn)國將軍,。但事有湊巧,,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奕劻的五伯父綿悌辭世,,詔命12歲的奕劻過繼為綿悌嗣子,。雖然綿悌曾為第七等的不入八分鎮(zhèn)國公,,但死前因坐事已被降為鎮(zhèn)國將軍。如此一來,,奕劻只能襲爵為第十等的輔國將軍,。 慶親王一支,此時已被邊緣化:永璘因行為不端,,死后賜謚為“僖”(按照謚法,,“僖”非善謚,指有過,、小心等),;奕劻年少時,襲本支郡王爵的奕采因“服中納妾”被查處,,父親綿性借機行賄以襲王爵,,被發(fā)覺后貶往盛京戍邊,副都統(tǒng)職位被革,。家中丑事不斷,,生父遠戍盛京,奕劻少年時,,家中貧困異常,,“幾不能自存”?;蛟S,,正是落魄光景所留下的深刻印象,使得后來的奕對財富如此醉心,。 咸豐二年(1852)正月,,以兼奉伯父慶良郡王綿祭祀,奕劻被賞給貝子銜,。從輔國將軍到貝子,,3年間,跨越了5級,,應(yīng)該說這是一次相當大的飛躍,。《清實錄》中奕劻的第一份差事,,是咸豐八年以貝子身份帶領(lǐng)侍衛(wèi)十員代表皇帝前往祭奠禮部尚書徐澤醇,。咸豐十一年,24歲的奕劻成為咸豐治喪委員會的成員之一,。這意味著,,這位年輕的宗室貝勒從此進入了皇室的圈子。
咸豐年間奕劻命運的轉(zhuǎn)折,,有一種說法是因為奕劻善書寫會畫畫,,幫慈禧的弟弟桂祥給慈禧寫信,由此夤緣慈禧,。但從咸豐二年奕即連越5級晉為貝子,、咸豐九年出任鑲黃旗漢軍副都統(tǒng)的史實看,奕劻的提拔更多是因為咸豐,,而非慈禧,。畢竟,,當時,,慈禧只是一貴妃,咸豐健在的情況下,,她沒有多少干政的機會,。 奕劻的升遷,一個主要的原因是年輕時辦事認真,,這點在舉目皆是紈绔的宗室里,,尤為突出。同治二年(1863),,奕劻受命前往守護清東陵,,并負責看護當時暫厝東陵附近隆福寺的咸豐靈柩。清東陵在河北遵化,,距北京120公里,,在當時可謂寂寞荒涼。但奕劻在東陵的工作,,可以說是兢兢業(yè)業(yè)——為了給咸豐陵墓種樹,,他于同治二年十二月上折奏請戶部銀兩,但戶部推說此項銀兩歸直隸總督劃撥,。最后奕劻不依不饒,,多次上折,才促成直隸撥款,。從同治二年到光緒五年(1880),,十多年間,盡管奕劻已升任御前大臣,、領(lǐng)侍衛(wèi)內(nèi)大臣,,但始終兼任守護東陵的職務(wù)。根據(jù)《清實錄》的記載,,光緒五年二月,,奕劻在隆福寺暫安殿值班期間得病,上折請假。為此,,朝廷才賞假20天,,派靈桂前去替班。 光緒十一年九月,,慈禧派醇親王奕譞總理海軍事務(wù),,同時讓奕劻、李鴻章會同辦理,。時為慶郡王的奕劻,,看來對海軍事務(wù)頗為上心——內(nèi)務(wù)府挪用了海軍衙門不下銀十萬兩。由于是皇室所用,,多年來,,無論是奕譞還是李鴻章,都視若不見,。光緒十五年,,奕劻等上折催要。這年六月,,剛剛親政的光緒皇帝下令,,讓內(nèi)務(wù)府迅速還清以往所欠的九萬兩和今年應(yīng)還之款。 年輕時的奕劻,,也多少有些莽撞和激情,。光緒十年三月十七,奕劻被任命為總理各國事務(wù)衙門大臣,。這意味著,,他從此前只負責皇室內(nèi)部事務(wù)中解脫出來,首次參與國家政務(wù)的管理,。這一轉(zhuǎn)變,,無疑擴大了他的仕途空間。 奕劻之前,,總理各國事務(wù)衙門一直由恭親王奕?兼管,。這年三月十三,慈禧為了削減奕?勢力,,借口中法越南戰(zhàn)事不力,,開去奕?一切差使,并撤去恩加雙俸,,令其家居養(yǎng)病,。就在此時,上任僅七天的奕劻,,在二十四上了他平生最為出格的一次奏折——請求以軍機大臣兼管總理衙門,,折中“設(shè)立總理衙門以來,恭親王軍機大臣兼管已二十余年”等為恭親王回護的字句,被翁同龢在日記中評為“意在恭邸而不敢顯言”,。此折一上,,慈禧果然十分不高興——批評奏折“語多失當、跡近要挾”,。雖然只是對奕劻等上折八人“傳旨申飭”,,相當于現(xiàn)在的通報批評,但顯然把他嚇得夠嗆,。此后,,奕劻再無此類出格事情,而是始終站在慈禧陣營——不論是光緒二十四年的戊戌變法,,還是光緒二十六年的義和團運動期間,。這樣的立場,更是確保了他在仕途上的一路升遷,。
咸豐九年十一月出任鑲黃旗漢軍副都統(tǒng),,意味著奕劻有了第一個實缺職務(wù),。奕劻屬鑲藍旗,在滿洲八旗中屬最末一級,,副都統(tǒng)為正二品,,雖然漢八旗地位低于蒙古八旗和滿洲八旗,但奕劻沒有經(jīng)過其他職位歷練而直接出任,,表明咸豐對其的信任和賞識,。 從此,奕劻開始了其在八旗中的完整歷練——清朝滿洲,、蒙古,、漢軍共24旗,根據(jù)清宮檔案的記載,,從咸豐九年(1859)到光緒二十四年(1898)這40年間,,奕劻先后出任和兼署過11旗的都統(tǒng),其中包括地位最高的滿洲上三旗中鑲黃旗,、正黃旗的都統(tǒng),,成為宗室中少有的熟悉軍隊之人。 也因此,,光緒二十四年五月光緒推行戊戌變法時,,當朝廷根據(jù)順天府府尹胡橘棻、出使大臣伍廷芳的奏請準備參照西法精練陸軍時,,就派奕劻負責訓(xùn)練八旗驍騎營,。當時的諭旨中,對奕劻的評價為“向來辦事認真、熟諳武備”,。光緒二十年,,中日兩國在朝鮮開戰(zhàn)??偙l(wèi)汝貴臨陣脫逃,,清軍陷于被動。在此情勢下,,慶親王奕劻曾于八月奏請統(tǒng)帶勁旅關(guān)征戰(zhàn),。但光緒以其“總理海軍,兼管各項差使,,責任繁重,,且夙夜在公,趨承左右,,未便遠赴軍營”,,沒有同意奕劻所請。 除了八旗都統(tǒng)外,,奕劻還出任過哪些職位,?根據(jù)《清實錄》,除像辦理咸豐,、同治,、光緒、慈禧喪儀以及同治大婚冊封副使,、慈禧六十壽辰辦理大臣等臨時性差使之外,,奕劻至少還先后出任過25個皇室內(nèi)廷和政府外朝的職位,如御前大臣,、宗人府宗令,、總理海軍衙門大臣、管理陸軍部事務(wù)大臣,、軍機大臣等等,。也就是說,宣統(tǒng)三年出任內(nèi)閣總理大臣之前,,除了總督,、巡撫之類的管理地方事務(wù)職位,奕劻在內(nèi)廷和中央機關(guān)算得上擁有較為完備的從政履歷,。在這些職務(wù)當中,,有不少是同時兼管的——光緒二十九年三月劻奕升任軍機大臣后,以“任重事繁”為由,,上折請求辭去兼差,。后經(jīng)慈禧同意而辭去的,,就有御前大臣、鑲黃旗滿洲都統(tǒng)等9個之多,。 奕劻負責過的差事中,,有一項可謂今人所熟知,那就是建立今天北京大學(xué)的前身京師大學(xué)堂,。光緒二十四年籌建京師大學(xué)堂時,,奕劻就負責建設(shè)京師大學(xué)堂工程事務(wù)。大學(xué)堂建設(shè)期間,,正是奕劻的奏請,,光緒下令內(nèi)務(wù)府修葺地安門內(nèi)馬神廟地方空閑府第,作為大學(xué)堂暫時開辦之所,。 圍繞奕劻的那些褒貶 1917年,,移居天津的奕劻病歿。他的家人上折請謚,。溥儀說:“是喪吾大清者,,何謚為?”數(shù)請,,乃謚曰“密”,。據(jù)謚法考,追補前過曰“密”,。在《我的前半生》中,,溥儀如此定義奕劻,,“慶王就是以辦理賣國外交和賣官鬻爵而出名的奕劻”,。隨著《我的前半生》的流布,溥儀對奕的這一評價也廣為人知,。 宣統(tǒng)二年(1910)十一月,,因受御史江春霖等參劾,奕劻上折請辭,。時為監(jiān)國攝政王的載灃沒有批準,,反而下旨對奕劻給予高度評價——既追敘其促成與八國聯(lián)軍的和談使朝局轉(zhuǎn)危為安、“厥功尤偉”,,又贊揚其在光緒,、慈禧接連駕崩時“決疑定計”,穩(wěn)定朝野,。 兩份前后矛盾的諭旨,,哪一份說的才是真正的奕劻呢?在《清實錄》中,,對奕劻的公開評價,,有過多次: 最早的一次,,出現(xiàn)在光緒五年二月,奕劻的親生父親綿性病故,,清廷決定賞還其生前被革的副都統(tǒng)銜,。個中原因,是因為奕劻工作勤慎,,“奕劻在御前大臣上行走有年,,尚屬勤慎”。光緒三十二年,,朝廷公布三年一次的官員政績考察結(jié)果,,其中評價奕劻為“謹沈忠純,力持大體,,竭誠籌劃,,悉協(xié)機宜”——此類考察并非全部是走過場,比如宣統(tǒng)元年的考察中,,民政部右侍郎趙秉鈞就因為聲名平常被勒令“原品休致”,,也就是按原級別退休。而在那次考察中,,奕劻被評為“謹慎忠純,、勛勞懋著、竭誠籌劃,,悉協(xié)機宜”,。 通讀清廷對奕劻的歷次評語,頻見“老成謀國”,、“謹慎忠純”,、“勤勞”、“認真”之語,,這些多為評價其工作態(tài)度的,,但客觀而言,較少有對其工作能力的評價,。由此,,我們大致可以得出這樣一個結(jié)論:奕劻此人,辦事尚屬謹慎認真,,但能力一般,。 光緒三十年(1904)三月,朝廷籌設(shè)官立銀行,,掌廣東道監(jiān)察御史蔣式瑆奏請親貴將錢存入官立銀行,,同時參劾奕劻在英國匯豐銀行有大額存款。蔣式瑆原折,,目前在清宮檔案中未見,,但《清史稿》有如此記載,,“戶部設(shè)立銀行,招商入股,。臣風聞上年十一月慶親王奕劻將私產(chǎn)一百二十萬送往東交民巷英商匯豐銀行收存,。奕劻自簡任軍機大臣以來,細大不捐,,門庭如市,。是以其父子起居、飲食,、車馬,、衣服異常揮霍,尚能儲蓄鉅款,。請命將此款提交官立銀行入股,。” 蔣式此折一出,,關(guān)于奕劻“細大不捐,,門庭如市”的說法不脛而走、流傳至今,。三月二十五日,,清廷下旨派左都御史清銳、戶部尚書鹿傳霖帶領(lǐng)蔣式前往匯豐銀行確查,。而據(jù)后來的奏報:匯豐銀行答復(fù),,銀行往來賬目,從來不給外人查看,;問匯豐銀行和慶親王有無往來,,回答是從未見過;而蔣式自己也承認消息“得之傳聞”,。應(yīng)該說,,這次調(diào)查是很不深入的。最后的處置結(jié)果,,是讓蔣式回“原衙門行走”,奕劻則照舊當差,。 光緒二十九年(1903)三月,,奕劻被任命為軍機大臣,進入清朝權(quán)力中心,。但不久,,奕劻即遭到為官生涯中的第一次被參劾。此后的彈劾,,交章迭起,,雖難以統(tǒng)計確數(shù),,但肯定不少。僅御史江春霖自己的統(tǒng)計,,他在光緒朝就先后8次上折參劾奕劻,。 眾多的參折,主要分為兩類: 一是參劾奕劻任用私人,、徇情枉法的,。如光緒二十九年,朝廷懲處辦理廣西軍務(wù)貽誤人員,,廣西巡撫王之春被革職,,提督蘇元春交刑部治罪。八月,,御史王乃徵奏參王文昭,、奕劻向兩廣總督岑春煊去信,分別為自己的姻親湯壽銘和希賢說情,,使得二人非但沒有被治罪,,反而得以留辦軍務(wù)。再如光緒三十三年九月新任湖北按察使梁鼎芬,,上折奏劾徐世昌夤緣賄賂奕劻載振父子,,從而獲得東三省總督一職。還有宣統(tǒng)二年正月,,御史江春霖上折直言奕為老奸,,批評奕劻任用私人、排斥異己,,其中提到像“江蘇巡撫寶棻,、陜西巡撫恩壽、山東巡撫孫寶琦則其親家,,山西布政使志森則其侄婿,,浙江鹽運使衡吉則其邸內(nèi)舊人,直隸總督陳夔龍則其干女婿,,安徽巡撫朱家寶之子朱綸則其子載振之干兒”,,并說袁世凱與載振結(jié)拜兄弟等。 二是參劾奕劻大肆收受賄賂的,。像蔣式除了前文所說的參劾奕劻將120萬兩存入?yún)R豐銀行外,,早在光緒二十九年就曾上折,批評“奕劻素有好貨之名,,入直樞廷以來,,收受外省由票號匯寄之款聞已不下四十萬兩,……賄賂公行,,門庭若市”,,甚至透露俄羅斯人為了能在中國獲得更多利益,,持外交經(jīng)費500萬兩來京獻給奕劻,“該親王亦復(fù)收受,,誠不解何以喪心病狂至于此極,。”還有,,光緒三十二年,,掌戶科給事中陳田上折奏參袁世凱跋扈、奕劻庸臣將引藩鎮(zhèn)之禍,。其中說,,“臣聞袁世凱之初交通奕劻也,山東巡撫,、前直隸布政使楊士驤為之居間,,行賄賂十萬金?!贝撕?,奕劻為了袁世凱辦事方便,力薦袁世凱的心腹徐世昌為兵部尚書,、軍機大臣,,“奕劻自知無才,不敢擔當,,惟袁世凱之言是從,。” 眾多的參折中,,影響最大的,,當數(shù)光緒三十三年(1907)三月御史趙啟霖之折。趙啟霖奏新授黑龍江巡撫段芝貴為了討好奕劻及其子載振,,買歌伎楊翠喜獻給載振,;此外,段芝貴還從天津商會王竹林處籌措銀10萬兩,,送給慶親王作為壽禮,。二十五折上當天,清廷即下旨免段芝貴新授的黑龍江巡撫一職和原來的布政使銜,,并讓醇親王載灃,、大學(xué)士孫家鼐確查。四月初五,,載灃、孫家鼐上奏了調(diào)查結(jié)果——歌伎楊翠喜為兵部候補郎中王益孫于二月初十在天津以3500元所買,,現(xiàn)正在其家內(nèi)服役,;王竹林與段芝貴并無往來,,所辦商會年終入款只有七千余元;商會其他商董也證明佐證,,給段芝貴措十萬金之款不但未見而且未聞,。 但關(guān)于此案的內(nèi)情,民間卻有另外的版本:慈禧下旨調(diào)查后,,奕劻父子趕忙向袁世凱求援,。袁世凱派心腹連夜將楊翠喜從北京送至天津,又派人威脅利誘王益孫自認為楊翠喜夫婿,,同時讓王益孫在包括《正宗愛國報》等京津報紙上刊登啟事,,駁斥“楊翠喜已由某大員獻與某貴胄”的謠言。此外,,又囑商會王竹林不可承認與段芝貴有經(jīng)濟往來,。于是,贓證俱銷,,無跡可循,。 此案在當時轟動一時,載灃和孫家鼐并沒有親赴天津,,而是派正紅旗滿洲印務(wù)參領(lǐng)恩志,、內(nèi)閣侍讀潤昌前往調(diào)查。案件結(jié)束后,,載灃等還將十七本證人證言,、商會賬簿以及楊翠喜賣身契等咨送軍機處備查,以昭慎重,。應(yīng)該說,,有如此之多的證言、證據(jù),,載灃等的調(diào)查更符合事實真相,。 受此事件影響,時為農(nóng)工商部尚書的載振,,被迫于四月初六請辭包括御前大臣,、領(lǐng)侍衛(wèi)內(nèi)大臣、農(nóng)工商部尚書等一切差使,。不僅載振上折,,奕劻還“面奏、再三吁懇”慈禧同意載振辭職,。五月,,奕劻本人也作出姿態(tài),請辭軍機大臣要差。慈禧同意了載振的辭職,,但挽留了奕劻,,并以“于親貴重臣名節(jié)所關(guān)并不詳加訪察,輒以毫無根據(jù)之詞率行入奏,、任意污蔑”為由,,將御史趙啟霖革職。 如同趙啟霖此折的命運一樣,,眾多對奕劻的參劾,,統(tǒng)統(tǒng)都被清廷認為“空言妄議”、“風聞奏事”,、“臆度之辭”等等,。上折的御史或被革職,或被傳旨申飭,,或被勒令回原衙門行走,,而奕劻,始終屹立不倒,。言辭最激烈的一次,,是光緒三十四年十二月,載灃剛剛出任攝政王不久,,掌戶科給事中陳田再次上折,,直言袁世凱不可留任軍機大臣的六大理由,批評奕劻違背親王禁止交通百官的祖訓(xùn)結(jié)交袁世凱,。此折上后,,載灃于當日下旨,解除袁世凱一切職務(wù),,令其“回籍養(yǎng)疴”,;而對奕劻,則沒有任何處置,。
將奕劻戲稱為“老慶記公司”的說法,,在奕劻當政時即有。奕劻是否真的將120萬兩存入?yún)R豐銀行雖難以鑿實,,但其家資豐厚也是毋庸贅言,。宣統(tǒng)三年二月初一,奕劻第八女嫁給度支部大臣紹英長子,,紹英的后人馬延玉說,,自己曾聽祖母說,奕劻所送嫁妝,,囊括了女兒過門后的各種生活用品,,少說也過百抬,,其中還有一張紫檀木大床! 還有一點應(yīng)該說明的是,,把錢存入外國銀行,,不僅奕劻如此,,也是晚清其他高官的慣例——據(jù)《那桐日記》,,光緒三十三年正月初十,時為外務(wù)部會辦大臣,、步軍統(tǒng)領(lǐng)的那桐,,就到華俄銀行存款。光緒三十年正月初九,,他主管的工巡總局,,就將公款銀5萬兩存入日本正金銀行,年息為五厘五,。 奕劻是否整天忙于請客和被請呢,?由于奕劻本人并沒有寫日記的習(xí)慣,詳細的情形已無從考證,,但據(jù)在那桐所赴的應(yīng)酬中,,確實有不少是奕劻或其子載振出面邀請的。而且,,整日忙于應(yīng)酬的,,并不僅僅是奕劻——據(jù)《那桐日記》光緒三十二年(1906)的記載,除去正月走親訪友較為特殊不計,,其余11個月,,那桐的應(yīng)酬為152場,最多的二月份,,“赴約”高達24次,,幾乎日日不空;中午已有一約,、晚上再赴約的情況也時常出現(xiàn),;而且,像九月份,,應(yīng)酬玩樂到深夜“子初”才回家的情形就有5次,。請那桐前去赴約的,有奕劻及其子載振,,也有李鴻章,、袁世凱、徐世昌等等,;娛樂的方式,,除了喝酒,還有聽戲、聽清音,、看洋影(即電影),、看舞會等等;應(yīng)酬的地點不乏高檔場所,,六國飯店,、慶王府、頤年殿,、東來順等等,,都留下過那桐玩樂的身影;設(shè)局應(yīng)酬的名義,,有生日壽宴,,有升官賀宴,有娶妻,、嫁女,、添丁,甚至還有賞菊之約,、同年之約等等,。 奕劻是否曾將麻將引入紫禁城、手把手進行推廣并派小老婆進宮陪慈禧打牌呢,?清宮檔案中,,一時難以找到這方面的史料。但有一點可資佐證,,那就是故宮所藏的慈禧合影中,,經(jīng)常出現(xiàn)奕劻的三女兒和四女兒,尤其是四女兒的身影,。 溥儀將奕劻評為“喪吾大清者”,。但其實,葬送大清的,,主要并不是奕劻,,而是慈禧、咸豐等,。奕的貪腐,,某種程度上是慈禧所縱容的。以崇文門正監(jiān)督一職為例,,光緒十七年,,奕劻已出任過一次。這是京城“第一肥缺”,,和珅,、慈禧的弟弟桂祥等先后出任過,。一般認為,此缺一年可貪墨至少十萬兩,。也正是為了防止過分貪腐,,設(shè)計為一年一任命。而從光緒二十八年七月開始,,奕劻連續(xù)三年出任崇文門正監(jiān)督一職,。或許,,這是慈禧為了酬答奕劻在庚子議和中的功勞而有意為之,,但又何嘗不是視“一年一任命”制度為具文、縱容奕劻貪腐呢,?這點,慈禧難逃其咎,。再比如,,奕劻熱衷吃喝玩樂、喜歡聽戲,,可是從咸豐到慈禧再到隆裕,,哪一個不喜歡聽戲呢?咸豐十年(1860)英法聯(lián)軍進占北京,,咸豐逃至承德避暑山莊后幾乎每天都要聽戲,,甚至紆尊降貴親自動筆修改戲詞;無論是慈禧還是隆裕,,除壽辰,、年節(jié)外,每月初一,、十五召戲班聽戲幾乎是雷打不動的節(jié)目,。 從這個意義上看,奕劻的所作所為自然是對大清的一種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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