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非子》與道家 作者: 萬景元 提要:法家學說,,起于殷朝,,而至于戰(zhàn)國時期,法成為秦國富國強兵的國策,,秦國滅亡,,儒者攻擊秦國之酷政,而申韓之術(shù)也成為一個不光彩的詞,。韓非子作為集法家思想大成的人,,其地位出身決定了其思想的階級性,而太史公稱其學說“淵源自黃老”,,其實與道家的理想,,有許多的不同,本文對此進行了深入的探討,。確切的說,,韓非子是依托道家哲學來解釋法家思想的人,。作為歷史上第一步發(fā)揮《老子》思想的書,《韓非子》對于后世道教產(chǎn)生了深遠的影響,,其書被收入《道藏》也并非偶然,。 關(guān)鍵詞:法家、道家,、殷法,、刑名、人性,、理想,、方法論、 一,、從《史記——老子韓非列傳》說起 《史記——老子韓非列傳》太史公曰:“老子所貴道,,虛無因應(yīng)變化于無為,故著書辭稱微妙難識,。莊子散道德,,放論,要亦歸之于自然,。申子卑卑,,施之于名實。韓子引繩墨,,切事情,,明是非,其極慘徼少恩,。皆原于道德之意,,而老子深遠矣?!?/span> 法家之說刻薄寡恩,,嚴刑峻法,不似道家之言,,但是卻有一些人以司馬遷這段話為憑證,,斷定法家之說源自道家。近代也有道家之徒,,以法家學說源于道家而欣然自得,,以為黃老之說可以治天下的證明。但是經(jīng)蔣禮鴻先生的考證,,法家之說并非源自道家,。 首先、韓非子并沒有在秦國實施其政治理念,。 考《史記——韓非列傳》:秦王見《孤憤》,、《五蠧》之書,,曰“嗟乎,寡人得見此人與之游,,死不憾矣,!”李斯曰“此韓非之所著書也?!鼻匾蚣惫ロn,。韓王始不用非,及急,,乃遣非使秦,。秦王說之,未信用,。李斯,、姚賈害之,使人遺非藥,,使自殺,。【1】 足見韓非并不見重于韓王,,后來來到秦國,,時間不久便遭到了李斯的陷害,其治國思想始終沒有施展過,。 秦國所以在當時以嚴刑著稱,,是因為商鞅。據(jù)《史記——商君列傳》載,,商鞅在秦國時間有十幾年之多,受到秦孝公的重用,,實施變法,,改革了秦國的許多弊政,開阡陌,、平賦稅,、一衡量,“內(nèi)務(wù)耕稼,,外務(wù)戰(zhàn)死之賞罰”,。一種類似于俾斯麥的“鐵血政策?!弊兎ǖ慕Y(jié)果是“秦國富強,,天子致祚于孝公,諸侯畢賀,?!薄?/span>2】孝公享國二十四年,,商鞅是孝公三年入見的,這樣算來在秦國推行新法至少有二十年之久,。雖然說孝公薨后,,惠公即車裂了商鞅,但是卻并沒有改變商鞅的政策,。之后歷經(jīng)秦武王,、秦昭襄王、秦孝文王,、秦莊襄王至于秦始皇,,秦國一直都是實行商鞅的政策?!稘h書——馬融傳》“秦自孝公一下,,用商君之法,其政酷烈,?!币彩且粋€證明。 后世儒者多攻擊秦國為“虎狼之國”,,而其原因就因為秦國不同于中原各邦,,以周朝禮樂治國,而是實行的“法治”,。秦國法律嚴酷,,于是儒者攻擊法家“刻薄寡恩”,而韓非子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則未免受到了“牽連,。”“申韓之術(shù)”在漢朝甚至至于清朝,,一直都被認為是一個不光彩的詞,,因為孔門三歲童子,不言軍旅之事,,主張以德服人,,而法家的思想與儒家是格格不入的,孔子說“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 其次,、商鞅之法源自殷法,。 蔣鴻禮先生《商君書錐指》敘云: 商君者,蓋常學殷道,,而變本加厲,,以嚴罰一其民也?!稌贩Q殷罰有倫,,荀卿言刑名從商。刑罰之起,,雖自遠古,,要其有倫有則,則始殷時,。李斯上二世書,,劉向《說苑》并云商君之法,刑棄灰于道者,,而《韓非》書以此為殷法,。非說為后人所不信,然觀《禮——表記》稱“殷人先罰而后賞,,其民之弊蕩而不靜,,勝而無恥,”則殷罰固重,,韓非之說不可盡誣,,而商君之嚴刑,當即濫觴于殷法也,?!?/span>3】 通過上述的論證,我們可以得出這樣一個結(jié)論,,法家的治國理念濫觴于殷朝,,而韓非子從來沒有實現(xiàn)過其政治理想。所以我們考察其思想不可以秦國的政治現(xiàn)象為憑證(最多只能作為參考),,而應(yīng)該是以其著作為主要依據(jù)。而太史公所謂韓非淵源于黃老的探討,,也應(yīng)該放到韓非的書中去討論,。 二、法家與道家思想之異同 甲:法家與道家相同之“執(zhí)一”“清靜”論,。 《韓非子——主道篇》“道者,,萬物之始,是非之紀也。是以明君守始以知萬物之源,,治紀以知善敗之端,。故虛靜以待令,令名自命也,,令事自定也,。” 又曰“寂乎其無位而處,,漻乎莫得其所,。明君無為于上,君臣竦懼乎下,。明君之道,,使智者盡其慮,而君因以斷事,,故君不窮于智,;賢者敕其材,君因而任之,,故君不窮于能,;有功則君有其賢,有過則臣任其罪,,故君不窮于名,。是故不賢而為賢者師,不智而為智者正,。臣有其勞,,君有其成功,此之謂賢主之經(jīng)也,?!薄?/span>4】 《莊子——在宥篇》曰:“有天道,有人道,,無為而尊者,,天道也;有為而累者,,人道也,。君者,天道也,;臣者,,人道也?!惫笞⒃唬骸熬粺o為而委任百官,,百官有所司而君不與焉,。”【5】足以證明法家與道家都主張君主無為,,而任臣下之自為,,都認為這才合乎“道”。 章太炎《訅書——儒法第五》云:“吾觀古為法者,,商鞅無科條,,管仲無五漕令。其上如流水,,其此不從則大刑隨之,。律不亟見,奚有于歧者,?子弓曰:居敬而行簡,,以臨其民。嗚呼,,此可謂儒法之君矣,。”【6】章太炎先生認為優(yōu)秀的法家是不忙于制定法令的,,“居敬而行簡”可以說是法家治國的精髓,。 乙:法家與道家相同之“天道不仁”論。 法家較為深切而著名的例子,,就是商鞅在秦國時期所行的政令,,太史公曰:“商君,其天資刻薄人也,。跡其欲干孝公以帝王之術(shù),,挾持浮說,非其質(zhì)矣,。且所因由嬖臣,,及得用,刑公子虔,,欺魏將卬,,不師趙良之言,亦足發(fā)明商君之少恩矣,。余嘗讀商君《開塞》,、《耕戰(zhàn)》書,與其人行事相類,,,。卒受惡名于秦,有以也乎,!”【7】而《老子韓非列傳》中也說韓子“其極慘徼少恩”。足見這是法家共同之特點。 何以故,?蓋在法家看來,,應(yīng)當建立一個法治的國家,則不應(yīng)該包容人情,,一切當以法律為最高準繩,,那些看似仁義之說、親親之論,,其實并不能使國家安定,。因為百姓會因此而鉆法律的空子,而變得肆無忌憚,,愛民反而變成了害民,。《韓非子——心度論第五十四》云“圣人之治民,,度于本,,不從其所欲,期于利民而已,。故其與之刑,,非所以惡民也,愛之本也,。刑勝而民靜,,賞繁而奸生?!薄?/span>8】法家認為嚴酷的刑法,,會使得百姓安于法令,反而可以使得“刑罰幾措”,,這就是法家的“以刑止刑”的說法,。 道家也認為“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圣人不仁,,以百姓為芻狗?!闭J為圣人治理天下,,不應(yīng)該有仁義之心,而應(yīng)該任萬物之自為,,“不以人助天,,不以心捐道”。道家認為“圣人無恩而大恩生”“恩生于害,,害生于恩”,,這些都為法家所稱道,,成為他們實施嚴刑酷法的理論支持?!?/span>9】 丙:法家與道家相同之“因時變遷”論 司馬談《六家指要》曰“道家無為,,又曰無不為,其實易行,,其辭難知,。其術(shù)以虛無為本,以因循為用,。無成埶,,無常形,故能究萬物之情,。不為物先,,不為物后,故能為萬物主,。有法無法,,因時為業(yè);有度無度,,因物與合,。故曰“圣人不朽,時變是守,。虛者道之常也,,因者君之綱”也?!薄?/span>10】 《老子》所謂的道,,有“常道”和“可道”之分,即變和不變,;《周易》之易有三個意思即“不易”,、“簡易”、“變易”,,道家主張因時代的不同而改變自己,,反對一味的墨守,認為那是違反自然的行為,。 法家也主張“時易則事易,,事異則制變?!薄渡叹龝ǖ谝弧吩啤胺ㄕ?,所以愛民也;是以圣人茍可以強國,,不法其故,;茍可以利民,,不循其禮?!薄?/span>11】認為應(yīng)當隨時根據(jù)需要而改變策略,,以最大限度的保障群眾的利益,反對那些墨守先王舊禮的做法,。 丁:法家與道家不同之人性論,。 儒家認為“人生而靜,,感于物而動?!薄?/span>12】老子說“吾將鎮(zhèn)之以無名之樸,,不欲以靜,天下將自正,?!?/span> “我無為而民自化;我好靜而民自正;我無事而民自富,;我無欲而民自樸,。”道家認為百姓的不安分是由于君主的欲望而導致的,,所謂“民之饑,,以其上食稅之多,是以饑,;民之難治,,以其上之有為,是以難治,;民之輕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是以輕死,?!惫蕪娬{(diào)君主要清靜寡欲、無為無事,。因為民心本善本靜,,所以反對刑法,認為“國多忌諱,,而民彌貧,;民多利器,國家滋昏,;人多技巧,,奇物滋起,;法令滋章,盜賊多有,?!薄?/span>13】 而法家則認為《韓非子——心度第五十四》“夫民之性,惡勞而樂逸,,佚則荒,,荒則不治,不治則亂,?!币驗槊裥员緪海孕枰谭▉碇卫碇?,使之安靜,,從而保護大部分民眾的利益,使得國家富強起來,?!?/span>14】 《韓非子——制分第五十五》“法重者得人情,禁輕者失事實,。且夫死力者,,民之所有也,情莫不出其死力而致其所欲,;而好惡者,,上之所制也,民者好利祿而惡刑罰,。上掌好惡以御力,,事實不宜失矣?!薄?/span>15】韓非子認為百姓生性好利祿而惡刑罰,,君主應(yīng)該利用百姓的這個特點,進而使之為我所用,,使之勤于耕種,,勇于戰(zhàn)斗,對于人性本惡的設(shè)定,,是法家治理政策的前提,。 竊案韓非、李斯,,曾經(jīng)都師事于荀子,,而荀子就是一個“性惡論”者,《荀子——性惡篇第二十三》云“人之性惡,其善者偽也,。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順是,,故爭奪生而辭讓亡焉,;生而有疾惡焉,順是,,故殘賊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聲色 戊:法家與道家不同之目的論,。 韓非子之思想之所以不同,其根本原因在于其目的之不同,,韓子出身韓國之王室,,在戰(zhàn)國紛爭的時候,韓子思考的是如何使韓國強大起來,。作為王室,,他想的是如何抱住本王族的利益,所以其目的指向完全不同于道家,,蓋道家之創(chuàng)始人老子,,為周之守藏史,,并且一個是血氣方剛的王族,一個是垂垂老矣的智者,,故其思想之不同也決然判矣,。 在老莊的思想中,君的地位并不是很重要,,甚至老子認為君主的最高境界是讓百姓感覺不到他的存在,,莊子也叫囂,“圣人不死,,大盜不止,。”指責“竊鉤者誅竊國者侯”【17】的黑暗社會,。道家面對社會的黑暗,,以隱遁的態(tài)度來生存,思考如何使民心復歸于寧靜,;而法家則是想著在混亂的國際形態(tài)中,,如何使得國家迅速強大,以鞏固其地位,。 韓非子的書是面對君主的,,在韓非子看來,其實在法家看來,,君主凌駕于法律之上,,“法、術(shù),、勢”三者,,不過是君主強大其國家的途徑,而不是目的,。而韓非所吸收道家理論,,也只是汲取了其方法論、和本體論,,在人性論,、和社會目的上卻帶有極深的時代印記和階級色彩。 蓋戰(zhàn)國紛爭之時,,縱橫之士游說于各國,,以此來獲得他們的爵祿,而《韓非子》一書,,他的讀者定位就是君王,,所以書中每以“臣”自稱。 三、韓非對道家思想的闡揚 通過以上的論述,,我們可以得出這樣一個結(jié)論,,法家的思想最早應(yīng)該起源于商朝,而歷史記載的比較詳細且獲得巨大成功的是秦國,。韓國就曾有申不害執(zhí)政,,而用刑名之術(shù),韓非子就是在這樣一個特定的國家,,以特定的身份(王族)來思考如何治國的,。韓非子之所以被稱為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不同于以前那些法家人物的地方是,,其思想集“法,、術(shù)、勢”為用,,而在本體論和方法論上借鑒和容納了道家哲學在內(nèi),,使得法家權(quán)謀之術(shù),有了形而上的支持,。但是并不能因此而斷定,,法家之源自黃老。而是韓非子的學說,,從黃老處得到了某種啟示而已。這里,,讀者還應(yīng)該區(qū)分韓非子和法家的不同,。 但是,有時候我們又很難區(qū)分黃老治國和法家治國有什么不同,,按“漢文帝時,,三族法猶在,刑亦酷矣,!”但是文帝的時候卻是歷史上有名的以黃老之術(shù)治國的年代,,當時國家疲憊,非清靜無為,,不能達到休養(yǎng)生息的效果,。而子產(chǎn)、諸葛亮“之所以司牧萬民者,,其術(shù)亦無以異于管仲,、申商也?!薄?/span>18】法家之所以遭到后世之誹謗,,多少和秦朝的酷政有關(guān)系,治亂之得失,也在于人,,賢與不消,,其間相去幾希哉。 然作為最早一部闡述《老子》思想的書,,《韓非子》在書中對“道”和“德”,,修身與攝生,進行了闡述和發(fā)揮,。 如:《解老》用人體四肢九竅的生理損益,,談人的生死問題:“人始于生而卒于死。始之謂出,,卒之謂入,。故曰:‘出生入死’。人之身三百六十節(jié),,四肢九竅,。其大具也。四肢與九竅十有三者,,十有三之動靜盡屬于生焉,。屬之謂徒也,故曰:‘生之徒也十有三者’,。至其死也,,十有三具者皆還而屬之于死,死之徒亦有十三,。故曰:‘生之徒十有三,,死之徒十有三’。凡民之生生,,而生者固動,,動盡則損也;而運河止,,是損而不止也,。損而不止則生盡,生盡之謂死,,則十有三具者皆為死死地也,。故曰:‘民之生生耐用勸,動皆之死地,,亦十有三,。’”認為動損生而靜益壽。 注釋 【1】《老子韓非列傳第三》、《史記》,、司馬遷著、岳麓書社,、2005年版,、391頁 【2】《商君列傳第八》、《史記》,、司馬遷著,、岳麓書社、2005年版,、412~415頁 【3】參閱《商君書錐指》,、蔣禮鴻撰、中華書局,、2001年版 【4】《主道篇第五》,、《韓非子集解》,、王先慎撰、2010年版,、27頁 【5】《在宥第十一》《南華真經(jīng)注疏》,、郭象注、成玄英疏,、中華書局,、1998年版、228頁 【6】《儒法第五》《訅書》,、章炳麟著,、中國文史出版社、2003年版,、28~29頁 【7】《史記》,、《商君列傳第八》、司馬遷著,、岳麓書社、2005年版,、415頁 【8】《心度篇第五十四》,、《韓非子集解》、王先慎撰,、2010年版、474頁 【9】《第五章》,、《老子道德經(jīng)校釋》,、王弼注、樓宇烈校釋,、中華書局,、2010年版、13頁 【10】《太史公自序第七十》,、《史記》,、司馬遷著、岳麓書社,、2005年版,、739~740頁 【11】《更法第一》、《商君書錐指》,、蔣禮鴻撰,、中華書局、2001年版,、1~5頁 【12】《四書五經(jīng)》,、《禮記》之《樂記第十九》,、宋、陳澔注,、中國書店,、2007年版 【13】參閱《老子道德經(jīng)校釋》,、王弼注、樓宇烈校釋,、中華書局,、2010年版 【14】《心度篇第五十四》、《韓非子集解》,、王先慎撰,、2010年版、474~475頁 【15】《制分篇第五十五》,、《韓非子集解》,、王先慎撰、2010年版,、476頁 【16】《性惡篇第二十三》,、《荀子集解》、王先謙撰,、中華書局,、2010年版、434~435頁 【17】參閱《南華真經(jīng)注疏》,、郭象注,、成玄英疏、中華書局,、1998年版 【18】《儒法第五》《訅書》、章炳麟著,、中國文史出版社,、2003年版、28~29頁 【19】《解老第二十》,、《韓非子集解》、王先慎撰,、2010年版、130~155頁 作者文章發(fā)表于《福建道教》,、《江蘇道教》,、《恒道》,、《老莊》、《武當?shù)澜獭?、《龍虎山道教》、《黃帝文化》,、《茅山道訊》等多家知名道教刊物,,保留所有版權(quán),如欲采用,,請與本人聯(lián)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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