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的政策依據(jù) 《轉發(fā)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清理簡并納稅人報送涉稅資料有關問題的通知》(佛國稅函[2007]644號),; 《轉發(fā)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飼料級磷酸二氫鈣產品增值稅政策問題的通知》(佛國稅函 [2007]131號),; 《關于明確飼料產品免征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佛國稅函[2007]445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豆粕等粕類產品征免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1]30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飼料產品免征增值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1]121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免征磷酸二銨增值稅的通知》(財稅[2007]171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飼料生產企業(yè)飼料免征增值稅審批程序的通知》(國稅發(fā)[2003]114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寵物飼料征收增值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2]812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飼用魚油產品免征增值稅的批復》(國稅函[2003]1395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取消飼料產品免征增值稅審批程序后加強后續(xù)管理的通知》(國稅函[2004]884號); 《轉發(fā)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部分飼料產品征免增值稅政策問題的批復的通知》(佛國稅函【2009】376號),。 ◆納稅人需提供資料 (1) 《納稅人減免稅申請審批表》(一式兩份),; (2) 《稅務登記證》(副本); (3) 當年的《廣東省飼料產品檢驗合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 銷售飼料產品取得的飼料生產企業(yè)經省級飼料質量檢測機構出具的當年飼料產品檢測合格證明復印件或自行送檢取得的飼料產品合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飼料經營企業(yè)報送),; (5) 上年度11月至本年度10月的飼料產品進、銷,、存明細帳復印件和銷售收入總帳,、明細帳復印件。 ◆納稅人辦理期限 (1) 飼料生產(經營)企業(yè)月度可暫按免稅申報,,但必須于每年11月份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本年度備案手續(xù),; (2) 當年有申報免稅的飼料生產(經營)企業(yè)需要在年度中間辦理注銷稅務登記的,應在注銷前辦理備案手續(xù),。 ◆服務承諾辦結時間(工作日):7個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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