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7月23日消息(記者侯艷 孫瑩)據(jù)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電動車既不同于摩托車,,又不同于自行車,。那么,,它屬于機動車嗎?是,,或者否--對這個問題的回答,,直接影響到酒后能不能駕駛電動車。 酒駕入刑的嚴格,,已經讓很多人,,甚至一些名人都領教了。如果酒后,,或者醉酒駕駛電動車也會被判刑,,一定會讓很多人緊張起來。因為現(xiàn)在的電動車在任何一個城市里都太多了,。所以,,這還真不是一個小問題。 不過,,這樣的判例,,還真的出現(xiàn)了。近日,,房山法院對一起醉酒駕駛電動車的案件進行了審理,,56歲的王某,酒后騎著電動自行車撞上了路邊停放的小轎車,,經檢測,,王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高達227ml。經鑒定,,王某所騎的電動自行車由于超過國家標準,,已屬摩托車。王某因構成危險駕駛罪,,被房山法院判處拘役兩個月,,并處罰金兩千元。超標電動車發(fā)生事故以機動車判處,,是否合理合法合規(guī),? 王某萬萬沒想到,自己只是喝了酒騎著小電動,,就被判成了醉駕,,不僅要罰錢還要坐牢,在后悔之余更有不解,。 1999年,,國家輕工業(yè)局制定的《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規(guī)定,電動車的判斷標準是:“最高時速不超過20公里,整車質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有腳踏騎行功能等,。” 北京律協(xié)交通管理與運輸法律專業(yè)委員會副主任董來超介紹說,,電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后首先要對車輛進行鑒定,,認定其是機動車還是非機動車。 董來超:現(xiàn)在很多買了電動車以后自己去改裝,,有的去增速,,發(fā)生事故以后,對這個車輛要進行一個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的鑒定,,就是他整車的質量,,比如說是否超過了40公斤,他的時速是否超過了20公里,,如果有一項指標超過的話,,有可能就按照機動車來界定,。 在界定電動車的標準中,,20公里的時速是一個重要的限值,可是在現(xiàn)實中這個速度似乎讓人覺得太不過癮,。 車主:限速20公里就跟自行車一樣的速度,,那沒法騎,就跟自行車一樣,,大伙就沒必要買,,買自行車就完了唄。 車主:現(xiàn)在騎自行車騎得快一點,,還能騎到二十多三十多,。 目前出廠的電動車大都靠限速線來確保時速達標,然而銷售商的小竅門卻讓限速線成了靈活線,。 銷售商:覺得快就插上,,覺得慢就拔了,很簡單的事兒,。 簡單的一插一拔讓限速成為空談,,更有甚者,直接給你安裝加速器,。 銷售商:加上加速器能跑60多邁,。 記者:多少錢? 銷售商:200多,。 對于速度的追求帶來的是不斷攀升的交通事故發(fā)生率,,2012年全國交通事故中因電動自行車死亡的人員共5314人,受傷者近2.7萬人。 北京匯佳律師事務所律師苗運平說,,高速意味著風險的提高: 苗運平:從含義上來理解的話,,為什么把機動車作為一個醉駕的主體呢,是因為機動車它有高速行駛,,他相對于其他人的安全來說,,公共安全來說,是影響比較大的,,那么對于這個超標的電動車,,可能他的危害性,比如說在速度上,,對周圍人的傷害上,,那可能跟機動車差別不是很大,那么他比較這個去查,。 有人質疑,,電動車速度快了就算機動車,自行車蹬快了還超速呢,,也能算機動車嗎,?在這起案件中,對于事故電動車的鑒定結果是,,電動車重量為88.2kg,,且不具備腳踏騎行功能。另外依據(jù)《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中對摩托車標準的描述,,事故電動車被認定為屬于摩托車范疇,。 此外,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條對機動車和非機動車也作出明確界定,,“以動力裝置驅動或者牽引,,上道路行駛的供人員乘用或者用于運送物品以及進行工程專項作業(yè)的輪式車輛”就屬于機動車。因此,,將超標電動車作為機動車判罰,,法理依據(jù)充分。 既然超標電動車可以認定為機動車,,那么滿大街跑的都是超標電動車,,為什么又處在無人監(jiān)管的狀態(tài)下呢?按照交管部門的規(guī)定,,兩輪電動車納入非機動車管理,,但如果超出國家相關標準,則按照托摩托來管理,,發(fā)生事故后就按照機動車標準來處罰,。但實踐中,,如果不發(fā)生事故,兩輪車基本無人會查,。
董來超:這個違法的行為他需要再產生一個結果,,才可能涉及到犯罪的問題,那么這個現(xiàn)象的存在,,因為他沒有發(fā)生事故,,沒有發(fā)生事故就沒有對他進行追究,,所以說我們要通過這個案例對廣大的電瓶車也好,,電動車也好,非機動車也好的用戶要有一個很好的教育,,因為很多人在這一塊他是不知道的,。 (原標題:男子醉酒駕駛電動車 被法院判決構成危險駕駛罪) (編輯:SN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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