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江蘇中瑞路橋建設(shè)有限公司代表,,反映河南省機西高速公路建設(shè)有限公司(簡稱:機西高速公司)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實施高速公路招投標,讓存在控股,、管理關(guān)系的的多家公司參加其同一標段工程招投標,,這些公司肆意串標,、圍標,,嚴重擾亂河南省高速公路招投標市場,損害其他招標人合法權(quán)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34條規(guī)定:“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guān)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guān)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違反前兩項規(guī)定,,相關(guān)投標均無效?!狈簿哂小稐l例》第34條規(guī)定情形的單位不得參加同一項目投標,。全國各省的項目招標文件均參考《條例》,,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嚴格按照《條例》規(guī)定:均不再機械套用交通部2009版的《公路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中有關(guān)投標人資格的相關(guān)要求,。 《條例》之所以作出上述規(guī)定,,顯然是為了屏蔽招投標活動中的圍標、串標行為,,促進招投標活動公平公正,。河南省交通運輸廳為了解決公路工程招投標活動中的串標、圍標問題,,促進招投標活動公平公正開展,,于2011年8月5日簽發(fā)了《河南省公路工程項目施工招標固定標價隨機抽取法實施辦法》(豫交建管[2011]45號)。該實施辦法規(guī)定:“招標人固定標價,、隨機搖號抽取確定入圍投標人,、然后由評標委員會對入圍投標人的投標文件進行評審并推薦中標候選人”的評標辦法,河南省交通運輸廳的實施辦法要求必須嚴格貫徹《條例》第34條的規(guī)定,,否則,,必然會產(chǎn)生串標、圍標,。 然而,,機西高速公路公司作為招標人,在其下轄的“機場至西華高速公路”一期主體工程招標過程中,,竟然違反國家《條例》,,接受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及其所屬的全資子公司——廈門、海威,、第一,、第五、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及兩個控參股公司參與投標,;接受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與其所屬的全資子公司——第三,、第四、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一控股公司參與投標,;接受中鐵十五局集團有限公司與其所屬的全資子公司——第五、第七工程有限公司,。并將上述不符合資格的競標公司評為第一中標候選人,,顯然與《條例》第34條的規(guī)定背道而馳。上述彼此存在控股,、管理關(guān)系的不同單位,,聯(lián)手參與投標,在搖號、抽簽的評選辦法中,,顯然大大增加了入圍的概率,,嚴重違反了招投標法規(guī)定的公平公正原則。 我公司作為投標人之一,,將上述違反《條例》規(guī)定的投標情況如實反映給了機西高速公路公司,,該公司項目負責人以“招標文件是套用交通部2009版招標文件、且經(jīng)過河南省交通廳審核批準”為托辭,,置之不理,,拒絕按照《條例》的相關(guān)規(guī)定實行此次招投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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