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大家是否遇到過這種情況:在超市選購商品時,,標價與到收銀臺付款時的價錢不一樣,貴了,。
6月26日晚9時許,,市民湯先生在柳州市柳南區(qū)飛鵝二路某超市購物付完款后,發(fā)現購物小票上打印的某品牌牛奶價格與他在貨架上看到的標價不一致:“這箱純牛奶的價格怎么是60元,,不是55.20元,?”收銀員說,收銀機刷出來的價格是60元,,建議其到貨架上再拿一箱同一品牌的貨品來重刷一次,。湯先生按收銀員說的做,想不到收銀機刷出來的牛奶價格真的是55.20元,。 面對這一情況,,收銀員的回答是:“可能 是收銀機的問題?!睖壬椒张_辦理相關退款事宜,,還好他看了小票,要不就不明不白地“多消費”了,。對超市工作人員的說法,,他認為商家欠缺應有的責任心,,相同的商品,居然出現兩個價格,,這不應該及時糾正嗎,?通過這件事,筆者建議:一是消費者在購物時,,需多一個“心眼”,,做到明明白白消費,清清楚楚維權,;二是商家要堅持念好“誠信”這本生意經,,才能建立良好口碑,樹立良好形象,,做商場的常勝將軍,。 城中區(qū)東城路3號居民 潘凌 |
|
來自: 昵稱12040654 > 《柳州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