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態(tài)還是犯賤?女老師踢得5歲娃“命根子”直流血
原創(chuàng)于: 2012-12-09 12:28:17 標簽:
昨日,,本報報道了蘭州市紅黃蘭幼兒園女教師踢傷5歲男孩的“命根子”一事,。昨日下午,蘭州市城關區(qū)教育局會同雁北街道辦對該幼兒園下達《停辦通知書》,,該幼兒園里的80多名幼兒將被分流到附近的其他5家具有辦園資質(zhì)的幼兒園,。(西部商報2012年12月9日) 一起接一起的虐童事件見諸媒體,一起比一起看著令人憤怒,。10月24日,,網(wǎng)友“將講090080”在微博里發(fā)了一張照片,引來眾多網(wǎng)友關注,。照片里,,幼兒園女老師顏艷紅一臉微笑,兩只手分別揪著一名男童的左右耳朵,,將男童雙腳提離地面約10厘米,,男童因劇痛張著嘴巴哇哇大哭。該照片一經(jīng)曝光就引起了網(wǎng)友們的強烈指責,。隨后,,溫嶺警方以涉嫌虐待幼童對顏艷紅刑事拘留,但讓公眾意想不到的是,,11月20日,,顏艷紅卻被無罪釋放,。 浙江溫嶺被揪3歲男童的稚嫩雙耳余溫猶存,,蘭州又發(fā)生更為惡劣的虐童事件,這個名叫杜麗的女老師,,將5歲的峰峰踢得褲襠里全是血跡,,以致連一般的醫(yī)院都因峰峰傷勢嚴重看不了,最后男童小雞雞前端的傷口還縫合了3針,??吹竭@樣的新聞,只能讓人感到到無語。大男人打架如果攻擊下體,,都是為人所不齒的,,何況是女老師懲罰5歲男童?說是師德淪喪,,變態(tài)還是犯賤都不為過,!但當筆者感到吃驚的是,事情發(fā)生后,,警方雖介入調(diào)查,,女老師也承認踢了孩子一腳,可聽該幼兒園唐園長介紹,,對女老師個人的處罰,,也只能是辭退了事。比起對溫嶺虐童案當事人的處理,,寬容得多,。
而據(jù)城關區(qū)教育局工作人員介紹,事件發(fā)生的紅黃蘭幼兒園,,屬于無證非法辦園,。城關區(qū)教育局和雁北街道辦等單位之前多次檢查發(fā)現(xiàn),該幼兒園存在不具備辦園條件,、聘用人員資質(zhì)不全,、存在消防安全隱患、衛(wèi)生條件不達標等問題,。教育等部門之前多次向該幼兒園下達《停辦通知書》,。把5歲娃“命根子”踢得直流血的今年36歲的米老師,從事幼兒教學工作近10年了,。 以此可以推論,,紅黃蘭幼兒園以及前身小雁灘幼兒園,無證非法辦園已達十年之久,。既然該幼兒園存在不具備辦園條件,、聘用人員資質(zhì)不全、存在消防安全隱患,、衛(wèi)生條件不達標等問題,。教育等部門之前多次向該幼兒園下達《停辦通知書》,。為什么之前不強行取締?早干嘛去了,?十年停不了,,難道是因為幼童還沒被老師踢嗎?一個非法辦學機構(gòu)長期屹立不倒,,該幼兒園的背景豈不耐人尋味,? 都說兒童是祖國的花朵,老師是花園里的園丁,,可園丁卻頻頻成為“摧花”辣手,,是誰提供生成的土壤?此次蘭州幼兒園女教師踢傷5歲男孩的“命根子”事件,,相信還會像之前這樣那樣的熱點事件一樣慢慢走出人們的視野,,人們談論的話題也會很快變換,但是那些孩子受過的創(chuàng)傷也許一輩子都難以磨滅,,所以我們有必要對頻繁發(fā)生的虐童事件進行反思,。 首先,應對虐待幼兒的行為制定法律高壓線,,應在《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補充規(guī)定特別條款,。事實上,幼年時期的心理創(chuàng)傷會對孩子一生造成不可磨滅的傷害,,對孩子人格,、信念的形成會產(chǎn)生不良影響,其社會影響極其惡劣,,當事人應對此承擔相應責任,。可溫嶺虐待幼童案不了了之,,此番蘭州女老師踢中5歲娃“命根子”,,就差沒有命喪黃泉,但根據(jù)刑法規(guī)定,,只能是造成輕傷和重傷的才追究刑事責任,,因此,本例中女老師依然有可能躲過刑責,。至于造成兒童的心理創(chuàng)傷,,刑罰卻留下追責的空白,所以,,《未成年人保護法》有必要補充虐待幼兒入罪相應的條款,。只要發(fā)揮法律的震懾功能,,對違法者實行“零容忍”,,才能最大限度的竭制虐童事件的發(fā)生,。 其次,追究政府職能部門的領導責任要形成制度,。本次事件中,,無證非法辦園已達十年之久,當?shù)亟逃鞴懿块T一次又一次下達完《停辦通知書》,,卻一次又一次的睜只眼閉只眼,。導致事件的發(fā)生,根源明顯在于自身的監(jiān)管缺失,,最終卻都把責任推給園方和教師,,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如果不嚴肅追究政府主管部門的瀆職責任,,今天蘭州發(fā)生虐童事件,難保明天其他地方不發(fā)生這種事,。文/鄭智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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