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名新時期黨的干部至少有三件事不能干:一是不能干與黨離心離德之事,。崇高的理想信念是一名黨員干部干事之基,、力量之源。時刻聽黨話,、跟黨走,,對黨忠貞不二,是每個黨員在入黨之時對黨的鄭重承諾,。作為黨員干部應該忠實履行承諾,,任何時候何何情況之下,都在以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言傳有損黨的威信的負面言論,,不做出有損黨的形象背離之事,這是黨員干部的起碼要求,。二是不能干與民爭名爭利之事,。人民群眾是黨員干部衣食父母。黨員干部要時刻認清“水能載舟,、也能覆舟”的道理,,想問題、作決策,、辦事情都要人民群眾高不高興,、贊不贊成、滿不滿意為評判標準,,多為人民群眾辦好事,、干實事、解難事,;三是不能干與法律相背想悖之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是黨員干部應該都有的法律觀。黨紀法規(guī)是黨員干部為人做事做官的底線,,不能突破,,不能越規(guī),這也應該是黨員干部的基本常識,。一名干部無論學識多高,、能力再強,、功勞多大只有違反觸犯了黨紀國法,,一切都顯得蒼白無力,唯一的結果就是依法受到懲處,。所以黨員干部要時刻繃緊法紀這根弦,,做到警鐘長鳴,嚴于律己,,永不做違法亂紀之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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