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何種財富留給子孫為好,? 紹興府有一位布政(官職名),很會貪污,,多年來積累下數(shù)十萬家財,。后來丟官,回到家鄉(xiāng),,買了十萬畝良田,,在郡中可算是個首富。 他經(jīng)常夢到祖父告訴他說:“你就快要受到報應(yīng)了!”布政不相信祖父托夢所說的話,。 他只有一個兒子,、一個孫子,他們整天不是嫖,,就是賭,。結(jié)果都是短命而死,。兒孫死后不久,,布政就中風(fēng)癱瘓,。兒媳婦和孫媳婦,都不守婦道,,她們的穢聞,,遠(yuǎn)近皆知。很多人看她們有錢,,都想占便宜,。布政親眼看到了,但也是無能為力,,因而心中十分痛苦,。 到了布政快要死的時候,家中的財產(chǎn),,已經(jīng)全部敗光了,。布政臨終的時候,張大眼睛,,哀傷的說:“我的官做到了布政,,不能算小,;買了十萬畝田,,也不能算少。這都是在我手中置的,,也都是在我手中丟的,。我不懂這是什么道理。難道這真是惡有惡報嗎,?”說完之后就死了,。 唉!這只是現(xiàn)世的惡報而已。布政真正的惡報,,還是在地獄里,。他下到地獄后,不知道還要如何的受苦呢,? 有一位賢士名叫楊伯起,,他說得好:“我雖然沒有豐厚的物質(zhì)財產(chǎn),遺留給子孫,;然而我這樣為官清正,,能夠使后世的人,稱贊我的子孫是清白官吏的子孫,。我用這種方式,,留給子孫一筆精神財富,,豈不是更好嗎?” 正是: 用何種財富留給后人? 這個問題實在要緊,。 希望當(dāng)官的都想明白,, 可不能害了百姓、誤了子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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