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章程,、練情情) 她倆是親如姐妹的好鄰里,,一起做飯,一起教育孩子……但在元旦前夜,,她們竟聯(lián)手將其中一人7歲的兒子毆打致死,。昨日,兩人被控涉嫌故意傷害罪,,在廣州中院受審,。庭上,兩人互相推諉,,指責對方才是始作俑者,,昔日友情蕩然無存?!?jù)悉,,此案將擇日宣判。
生母:認為佝僂病打才能好 陳某瓊供述,,2004年2月,,她生下兒子戴某,專職做家庭主婦,,丈夫出海工作,,長年不在家。 2009年12月,,陳某瓊一家搬遷至天河區(qū)某小區(qū)公寓后,,認識了鄰居王某莎。同為人母的兩人熟識起來,,從2010年7月開始,兩家人同吃一鍋飯,,互相幫忙打理家務,,一同管教孩子。 “她(王某莎)那天帶我兒子去驗血說有佝僂病,,”陳某瓊信以為真,,并誤認為“得了佝僂病的人需要被毆打才能治好”,遂同王某莎一起,,開始用手掌,、竹棍、雞毛掃等多次毆打戴某,。 陳某瓊回憶,,2010年12月30日下午,她發(fā)現(xiàn)兒子在士多里偷吃,,頓時火冒三丈,,把兒子帶到王某莎家中進行毆打,。 “這樣打他還會再犯,我來,!”陳某瓊稱,,案發(fā)當晚,王某莎接過了她手中的拖把,,朝著戴某的腿部毆打下去…… 陳某瓊說:“中午12點多回到家,,一直叫兒子都沒反應,才知道他出事了,?!碑斎眨髂辰?jīng)搶救無效死亡,。經(jīng)鑒定,,戴某系被鈍器多次不間斷擊打致失血性休克而死。 殘忍:男童有傷口60余處 用熱水壺燙雙手,、用竹棍和掃把柄抽打手臂和小腿,、寒夜被關(guān)至門外罰站……據(jù)公訴方指控,年僅7歲的戴某離世時身上傷口多達60多處,,體重僅24公斤,,經(jīng)鑒定戴某“體型瘦弱,重度營養(yǎng)不良”,。 陳某瓊誤以為兒子患有佝僂病(經(jīng)鑒定戴某無佝僂病)需要經(jīng)常毆打才能治好,,遂從2010年9月開始,與王某莎共同使用竹棍,、掃把柄等工具對戴某的小腿,、腳跟、手臂等多個部位進行毆打,,案發(fā)當晚毆打次數(shù)高達20余次,。 有鄰居指證,“從2010年10月開始,,基本每周都會看到戴某帶著傷痕在走廊罰站”,;“那晚特別冷,凌晨2時我回家時看到他(戴某)在走廊里罰站,,冷得渾身發(fā)抖”,。 庭審:昔日姐妹 互相推責 昨日上午,陳某瓊和鄰居王某莎被控涉嫌故意傷害罪在廣州中院過堂受審,,坐在被告席上的陳某瓊情緒激動,,數(shù)次痛哭失聲,“到今天,,兒子沒了,,老公也不要我了,,家也沒了?!标惸抄偪拊V著說,,“我知道錯了,沒盡到做母親的責任”,,但辯解稱,,“我也是愛子心切,被騙了,,誤以為要多打兒子才能治好他的病”,。 庭審中,王某莎當庭否認說過戴某患有佝僂病,,“我也是聽她說兒子患有佝僂病的”,,并辯稱“我把他(戴某)當做自己小孩,想他好,,所以才打他”,。 庭上,對檢方指控的涉嫌故意傷害罪名,,陳某瓊和王某莎的辯護人當庭均持異議,。陳某瓊的辯護人認為其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稱陳某瓊不存在傷害兒子身體健康的主觀故意,,她是輕信兒子有病要打,。陳某瓊案發(fā)后主動向警方投案自首。 王某莎的辯護人表示本案應定性為虐待致死,,稱本案符合虐待罪的特征,,“戴某的傷害是長時間形成的,案發(fā)當晚的毆打不足以致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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