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場證明”的方法相比起華而不實的“密室殺人”,,我更欣賞不露痕跡的“不在場證據(jù)”。因為“密室殺人”明顯是不可能發(fā)生的,,因而更會引人懷疑,;而“不在場證據(jù)”則是隱性的不可能事件,可以使自己被懷疑的幾率降到最低,。而且巧妙安排的不在場證據(jù)還可做到嫁禍他人,、讓人以為是外來者犯案等作用,這些都是“密室殺人”所不能做到的,。正因為不在場證據(jù)是如此普遍,、實用的手法,它在推理作品中出現(xiàn)的幾率也居高不下,。推理女王阿嘉沙·克里斯蒂雖以其獨特的“寫人性”而聞名,,但她最負(fù)盛名的幾部傳世之作,例如《尼羅河的慘案》,、《陽光下的罪惡》等,,還是靠那令人驚嘆、匪夷所思的不在場證明詭計而銘刻在讀者心中的,。 “密室”畢竟只有不多的十?dāng)?shù)種模式,,但制造“不在場證明”的方法幾乎可以說是無限的!再加上我本人涉獵的推理作品畢竟有限,,因此這篇文章僅為拋磚引玉之用,,還請各位不要見笑?!椰F(xiàn)在姑且把所有的不在場證明歸為“時間性”,、“地點性”,、“人物性”、“機械式”四大類—— 說明:找個證人陪在你身邊,伺機把他(她)的手表撥快,,然后在適當(dāng)?shù)臅r候找藉口離開行 兇并回來,,這樣這位證人便能給出你在那段時間的不在場證據(jù)了。這是現(xiàn)實中最可行的方法之 一,,但也很容易被識破,。 般不高,畢竟人的耳朵是沒那么容易被錄音跟真人說話聲混淆的,。 與真人聲音分辨出來,,而且它的巧妙之處更在于用厚布幕隔音這一點上,。 尚未發(fā)生,,粉碎了則是案發(fā)之后),那么設(shè)法在這個物品上用點小詭計就能混淆時間判斷了,。 兩個女神像,。金田一小說《邪宗觀迷案》,一本書明明立在大家面前,,但其實只有厚厚的封套 而已,,里面的書頁已被撕下了! 復(fù)出現(xiàn)的事物作證而已,。 件》中每天都會響起的正午鐘聲,。 但事實是兇手利用了一條隱藏的捷徑,。這個思路很多人都會想到,,但要將這一捷徑徹底隱藏, 不為人知卻不是那么簡單的事情,。 件》是把“捷徑”反面利用的極佳例子,。 場,!尸體是事后才被運到那里的,。 場”,,最后還用一把火毀尸滅跡,。《怪盜紳士殺人事件》的精彩之處則在于運送尸體的方法,。 被射殺,,其實兇手卻是在身旁下的手。 則是似遠(yuǎn)實近。 小說家一般不屑使用,,要用則一定要做到非常出人意料的效果才行。 人說了慌,! 定了所有人的不在場證明,,因此,在傳統(tǒng)推理中法醫(yī)一般是不許說謊的,。但偶爾也有法醫(yī)作假 證,,甚至法醫(yī)本人就是兇手的情形。 他(她)的樣子在別處露面,;高級手法則有兇手與死者互易容貌,、將兩個死者互易容貌、肢體 拼接這樣大膽的心理詭計,。另外,,推理小說中一般不允許雙胞胎的出現(xiàn)。 閳機關(guān)宅殺人事件》,。最經(jīng)典的要數(shù)克里斯蒂《陽光下的罪惡》了,。 案,回到“受傷”處再真的把自己弄傷,。 人在明的極其有利的環(huán)境,。之后再殺人時,若想嫁禍給某人,,就專挑他(她)一個人沒有不在 場證明時下手,;若想引起眾人恐慌,則可找一個所有人都有不在場證明的時間動手,。操縱大 局,,得心應(yīng)手。人們肯定不會懷疑到一個“已死”的人頭上的,!只是要怎樣讓別人確信你“已 死”卻是一件極難辦到的事情,。 《無人生還》,。 日志”里口口聲聲說什么“女兒啊”,一開始就把我們完全引向了岔路,。更有甚者,,你能想象 小說中的第一人稱“我”會犯案嗎?在克里斯蒂及橫溝正史的作品中均有著這樣的例子,,另人 拍案叫絕!為免降低大家閱讀時的趣味性,,我就不說出作品的名字了,,大家自己去找吧。 性”不在場證明當(dāng)中的,。 田一小說《新歌劇院殺人事件》里的蚊香,,還有《上海人魚傳說殺人事件》里的用鎂光燈照射 使得冰塊溶解。 …… 殺人事件中,,兇手利用電話主機與分機的切換來制造自己不曾離開的假象。 點著打火機?!朵浵駲C殺人事件》中,,利用錄像機彈出錄像的力度把花瓶砸在被害者頭上。 見至少兩三個機械式詭計,。讓我們意識到日常生活中被忽略的每一點小常識都可能成為殺人的 技倆,。而金田一的作者天樹征丸先生卻像一個心高氣傲、老氣橫秋的宗師那樣,,不屑于使用這 種簡單,、“低級”的手法,而非得要在“認(rèn)錯房間”,、“影像投映”這樣華麗而“高級”的手 法上動腦筋,。不但使得金田一的后期給人太多重復(fù)的感覺。 2011.1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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