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證 (Letter of Credit, L/C )方式是銀行信用介入國際貨物買賣價款結(jié)算的產(chǎn)物,。
信用證 ,,是指銀行根據(jù)特定開證人申請向指定受益人開具的有條件的書面付款承諾。 信用證 的當事人較多,,主要有(詳見上述圖片): 1,、開證申請人(applicant),又稱開證人(opener),是指向銀行申請開具信用證的人,即進口商或?qū)嶋H買主,。 2,、開證行(opening bank, issuing bank),指受開證人之托開具信用證,、承擔保證付款責任的銀行,,一般在進口人所在地。 3,、通知行(advising bank , notifying bank),指受開證行之托將信用證通知或轉(zhuǎn)交給出口人的銀行,。 4、受益人(beneficiary),,指信用證指定的有權使用該證權利的人,,即出口人或?qū)嶋H供貨人。 5,、議付行(negotiating bank),指愿意買入或貼現(xiàn)受益人跟單匯票的銀行,。 6、付款行(paying bank, drawee bank),系信用證指定的付款銀行,,一般是開證行本身,,也可以是開證行的另一家銀行(代付行),視 信用證條款 的規(guī)定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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