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心雕龍》'情采"分析(請求批評稿)通觀《文心雕龍》全書,,我們會發(fā)現(xiàn)“情”與“采”是在多種語境下,,以不同面貌呈現(xiàn)的,如果忽略“情”與“采”含義的復雜性和豐富性,,而以簡單的概念進行論定,,盡管置入全文,對大略理解不致造成障礙,,但卻無法細致而全面的認識劉勰的文學思想,,對于深入研究是有缺陷的。
關(guān)于“情”與“采”的概念界定,,因為各家探索的廣度和深度不一,,所以在形式上有所差別,但要歸無異,。郭紹虞先生釋曰:“情即質(zhì),,采即文。分指內(nèi)容和形式而言” ,。這種解釋固然簡單明了,,但也失之粗略,忽視了情采本身的豐富性和復雜性,。如果“情采”可以直接與“質(zhì)文”對等,,那劉勰何不直接命名為“文質(zhì)”呢,而篇中“文質(zhì)附于性情”豈不流于同語反復,?劉勰論文向來以精細著稱,,于此細節(jié)亦無茍且之理。張少康先生也認為“劉勰的《情采》論,,即是有關(guān)文學作品的內(nèi)容和形式的關(guān)系的論述” ,。王運熙先生亦持類似觀點:“《情采》討論情思與文采實即思想內(nèi)容與運用語言的關(guān)系問題” 。絕大多數(shù)學者認同《情采》篇論述的是內(nèi)容和形式的關(guān)系,,這種觀點是可以接受的,。這種論定既合乎日常思維的事物二分模式,又方便了對文章的大略理解,。然而在《文心雕龍》研究日趨精細化的今天,,滿足于這種簡單化的理解顯然是不妥當?shù)模螞r“內(nèi)容”和“形式”本是“舶來品”,,難以簡單的與具有中國傳統(tǒng)特色的文論范疇直接對照,。可喜的是,,這種精細化研究正日益得到研究者的注意,,茲舉數(shù)例如下:墨白主張“‘情’應該釋為誠信的誠,,即指人內(nèi)心真實的心意狀態(tài),在文學創(chuàng)作上,,也就是指作家臨文時的真情實感,。‘情采’的‘采’其實也并不相當于整個藝術(shù)表現(xiàn)形式,它在《情采》中僅是指文辭的使用,。” 牛芙珍在其論文中也認為“情,,專指人的情感個性活動” 。此類觀點較前確有所細化,,可代表當前部分學者的看法,,簡而言之,曰:“情”即思想感情,,“采”即文辭,。 在《文心雕龍》中,“情”與“采”的出現(xiàn)形式不外三種:一,、單獨出現(xiàn),,如“博文以該情”(《征圣》),“……故能氣往轢古,,辭來切今,,驚采絕艷,難與并能矣”(《辨騷》),;二,、組合出現(xiàn),即作為習慣性詞組使用,,如“性情”:“陶鑄性情”(《征圣》),、“文質(zhì)附乎性情”(《情采》),再如“文采”:“情理設位,,文采行乎其中”(《熔裁》),、“學為輔佐,主佐合德,,文采必霸,;才學褊狹,雖美少功”(《事類》),;三,、對舉互文出現(xiàn),如“情”與“文”:“約舉以盡情,,昭灼以送文”(《頌贊》),、“必使情往會悲,文來引泣”(《誄碑》)等等,。本文擬通過其單獨出現(xiàn)考察其一般意義,,通過習慣性和對舉性出現(xiàn)理解其特定含義,,以期獲得對“情”與“采”之概念盡可能全面而準確的理解,。 (一)“情”之釋義 據(jù)我的粗略統(tǒng)計,,“情”在全書中共計出現(xiàn)139次,而以“情性”,、“情理”,、“情文”等類似組合或?qū)εe形式出現(xiàn)的大約有40處左右,絕大多數(shù)“情”是以單獨形式活躍在全書中,,如“情深而不詭”(《宗經(jīng)》),、“綺靡以傷情”(《辨騷》)等等。它們在不同的語境中取得其具體的規(guī)定性意義,,在多種層次的展開與各個方面的推敲中進一步豐富了“情”本身的復雜性,。 顯然,試圖對多達139處的“情”進行梳理歸納,,是極為繁瑣卻又不得要領的工作,。除了極少數(shù)可以解釋為“實情”(如《書記》篇:“草木區(qū)別,文書類聚,,張湯李廣,,為吏所簿,別情偽也,。”)外,,絕大多數(shù)“情”的意義可以通過在對“情志”、“情性”,、“情理”三個關(guān)鍵詞的考索中得到較為充分的解答,。因此,本文對“情”的考釋,,擬限定于對“情志”,、“情性”、“情理”等關(guān)鍵詞的縝密推敲和歸納中總結(jié)出“情”的內(nèi)在規(guī)定性意義,,在對“情文和情采”的闡述中獲得“情”需要滿足的外在要求,,以期通過內(nèi)外的全面研究中取得對“情”的深刻理解。 1,, 內(nèi)在意義:“情志”,、“情性”、“情理” (1) 情志: 中國文論史上很早就有對“志”的敘述,,《尚書•堯典》曰“詩言志”,、《毛詩大序》稱“詩者,志之所之也,。在心為志,,發(fā)言為詩”,。將“志”作為寫詩的目的,肇端于上古,,經(jīng)漢儒詮釋后,,深刻的影響了此后近兩千年的古代文學,一直作為文壇的主流風尚為有志氣的文學家們所倡導,,如陸機《文賦》之“頤情志于典墳”,,典墳即指儒家學者所謂的上古三皇五帝時代等著作,劉勰亦復如此,?!段男牡颀垺分卸啻纬霈F(xiàn)“志”,并且作為重要概念得到闡發(fā),,如“志足而言文,,情信而辭巧”(《征圣》)、“志高而文偉”(《書記》),、“吟詠所發(fā),,志維深遠”(《物色》)。劉勰所謂的“志”與傳統(tǒng)的“志”明顯有繼承性,,它是符合儒家政教期待,,以治平修齊為最高理想的?!段男牡颀垺返娜珪枷胧且匀寮覟橹鲗?,以釋道為輔翼,三者交相雜糅,,那么其所謂的“情志”之“情”也體現(xiàn)了作為儒家學者要求以政教救濟天下蒼生的博大入世之情,。 “情志”論不僅體現(xiàn)了作者的社會關(guān)懷和志氣抱負,而且對行文的謀篇布局也具有根本性指導作用,。搜檢《文心雕龍》全書,,觸目可見的諸如“志足而言文,情信而辭巧”(《征圣》),,“夫才童學文,,宜正體制,必以情志為神明,,事義為骨髓,,辭采為肌膚,宮商為聲氣……”(《附會》),,“辭為肌膚,,志實骨髓”(《體性》)等句子,我們可以認識到劉勰的苦心孤詣。他要求篇章之有文采,、言辭之可新巧,,必須根植于充分的志氣和真摯的情感;而對甫學文的才童,,他以人體作比喻,,以為事義只是骨髓,辭采僅為肌膚,,宮商不過聲氣,,而情志堪媲神明,,為一軀之將,,統(tǒng)率全身:通過如此形象的比喻,劉勰的思想被闡釋無余,,“情志”的地位因此凸現(xiàn),。 王元化先生曾在《釋<情采篇>情志說——關(guān)于情志:思想與感情的互相滲透》的文章中,對情志的緣起流變進行了梳理,,認為“情和志兩個概念不是彼此排斥,,而是互相滲透的”;“情可歸入感性范疇,,相當于我們所說的感情”,;“志可歸入理性范疇,相當于我們所說的思想” ,。此說頗具啟發(fā)性,,有利于我們深化對“情志”的理解。 (2)情性(性情): “情性”在全書中出現(xiàn)頻率是相當高的,,是被劉勰常常運用的詞語組合,。根據(jù)《體性》篇對“性”的闡述,并結(jié)合早期或同代人對“情性”的理解,,我們能夠比較容易獲得“情”在其中的意思,。 “性”是指作者自我的個性與品格,它既是與生俱來,、受之于天的本性,,又可以通過“雕琢”、“陶鑄”等后天教育而獲得升華的,。“受之于天”,,強調(diào)的是作者出生時所具備的一切條件,包括基因遺傳,、家庭背景等客觀因素,,并非自己可以選擇的;而后天的“雕琢”,、“陶鑄”可以彌補先天的缺陷并升華先天的優(yōu)勢,,在人力的作用下,,通過持續(xù)的教育過程,使作者得到提高,。劉勰在《體性》中也強調(diào)了雕琢的重要性:“才有庸雋,,氣有剛?cè)幔瑢W有淺深,,習有雅鄭,,并情性所爍,陶染所凝”,,所謂“才”,、“氣”即是先天的資質(zhì),而“學”,、“習”自然屬后天的教化,。牟世金認為“情決定于作者的才能、氣質(zhì),、學識,。習性等,這些因素綜合起來,,就構(gòu)成作家各不相同的藝術(shù)個性,,劉勰稱之為性。” 詹锳先生在解釋《原道》篇的“至夫子繼圣,,獨秀前哲,,镕鈞《六經(jīng)》,必金聲而玉振,;雕琢情性,,組織辭令,木鐸啟而千里應,,席珍流而萬世響,,寫天地之輝光,曉生民之耳目矣,。”有一段話,,曰:“《淮南子•精神訓》:‘衰世湊學,不知原心反本,,直雕琢其性,,矯拂其情,以與世交’,。高誘注:‘雕琢其天性,,拂戾其本情,以合流俗,與世人交接也,。’《淮南子 精神訓》先‘性’后‘情’,。陸機《演連珠》:‘情生于性’。” 由此可見,,“情性”之“情”乃是根源于“性”,,即作者由天資決定并受益于后天學習所凝鑄的個性品格的真實流露,反映著作者自我真實心緒的,。 (3)情理: “情理”也是《文心雕龍》中多次組合出現(xiàn)的術(shù)語之一,,如“山川無極,情理實勞,。”(《辨騷》),、“巨細或殊,情理同致,,總歸詩囿,,故不繁云。”(《明詩》),、“賈誼《鵩鳥》,致辨于情理”(《詮賦》),。“理”既指包括山川在內(nèi)的自然界的客觀規(guī)律,,也包括人類活動的社會規(guī)律。屈原辭,,博涉山川,、繁引香草,在對自然景物的反復敘述中滲透進自身的遭際,、追求和迷惘,;賈誼《鵩鳥賦》探討的是由自己的不幸命運而發(fā)揮的對自然人事不可知的感慨,所謂“福之與禍,,何異糾纆,?” 所以“情理”的“情”不同于“情性”、“情志” ,,指的是由自然界的山水風景感發(fā)和人類社會紛紜萬狀的思考所產(chǎn)生的理性之情,,體現(xiàn)著對自然和人類的認識。 在文章的論述中,,我常常遭遇這樣一種困惑,,即劉勰心目中是否存在明確的對術(shù)語的界定。譬如在解釋“情志”的時候,,本文所引用的“以情志為神明,,以事義為骨髓”(《體性》)一句,顯而易見的透漏出這樣的信息:情與意并非同等,而是各有所司的,。然而劉勰在《風骨》篇中論述了“情”與“風”的關(guān)系,,事實上也是情感與文意的關(guān)系:“是以怊悵述情,必始乎風,;沉吟鋪辭,,莫先于骨”、“故辭之待骨,,如體之樹?。磺橹L,,猶形之包氣”,、“故練于骨者,析辭必精,;深乎風者,,述情必顯”。黃侃《文心雕龍札記》認為“風”為文意,,雖然關(guān)于“風”的解釋眾說紛紜,,但此說還是容易得到認同的。那么我們可以作如下推論:情之“始乎風”,、“含風”,、“深乎風”,強調(diào)了情感從理解文意開始,,并且包含了文意,,并且只有深切認識文意,情感才能顯明,。如此書中關(guān)于“情”的概念界定就產(chǎn)生了齟齬,,到底是劉勰單獨使用時的空泛和含混,還是“情”可以作更寬闊的理解,,這里姑且不論,,但在具體組合中尋求對“情”的認識無疑是比較穩(wěn)妥的。 2,, 外在要求:情采和情文 劉勰對表現(xiàn)形式 是極為重視的,,在二十篇創(chuàng)作論 中,光涉及“文”與“采”的就達十二篇之多,,他以較大的篇幅探討了聲律,、麗辭、練字等具體表現(xiàn)形式,,可謂非常詳備,。 “情”內(nèi)在的豐富而復雜的意義要傳輸給讀者,,必須借助于優(yōu)美的表現(xiàn)形式。通觀全書,,劉勰對表現(xiàn)形式的要求是相當苛刻的,,他不厭其煩的在《情采》篇中批評“為文而造情”,極力闡述文質(zhì)相濟的重要性,,認同“情采芬芳”,、“華實相符”的作品,并且羅列了大量具有典范意義的著作以資參照,,如“及三閭《橘頌》,,情采芬芳,比類寓意,,又覃及細物矣”(《頌贊》),、“景純《客傲》,情見而采蔚,;雖迭相祖述,,然屬篇之高者也”(《雜文》)。 所謂“文”與“采”,,即是外在修辭形式的完善,,《左傳•襄公二十五年》有“言之無文,行而不遠”,,豐富的情感必須借助于優(yōu)美的文采才能被大多數(shù)人接受,。如果形式枯燥,辭藻平庸,,使人“味之必厭”,那么這就是將讀者拒之千里,,流于孤芳自賞,,“情”本身的規(guī)定性意義因為缺乏有效的表達途徑也隨之泯滅了。 通過上文的分析,,我們不妨給“情”作這樣的釋義:大體而言,,“情”指情感,并可適當?shù)囊隇閮?nèi)容,;細究起來,,“情”其實是一種具有寬領域、多層次意義的概念,,它可以表達著作者因儒家道德所賦予的修齊治平思想,,也可以由作者的個性和品格自然流露,也可以體現(xiàn)出作者對自然和人類的認識和思考,。 (二)“采”之釋義 “采”在整部書中的意思比較一致,,不如“情”那般復雜,,除了極少數(shù)可解釋為“采用,采取”外,,其他都可以歸于文采的意思,。當然“文”與“采”在大體上可以通用,但細究起來,,仍然存在著歧異,,有人對此進行了區(qū)別,認為“文側(cè)重于物形,、線條,、色彩、聲音交錯產(chǎn)生的美,,采側(cè)重于用作裝飾的色彩之美,。” ,這是可以接受的,。 根據(jù)我的考察,,“采”常常出現(xiàn)在以下幾個組合中,盡管這些組合并不賦予“采”更多的含義,,但是可以通過此類組合掌握劉勰的創(chuàng)作論思想,,即他希望在哪些領域中“采”得到充分的重視,“采”作為修辭形式所要達到的理想程度,。我抽繹出以下數(shù)種組合,,可能不是完備的,但“采”所涉及的各個方面基本獲得充分展開,,即“辭采”(凡思緒初發(fā),,辭采苦雜,心非權(quán)衡,,勢必輕重,。)、“聲采”(自鳥跡代繩,,文字始炳,,炎皞遺事,紀在《三墳》,,而年世渺邈,,聲采靡追。),、“風采”(詳總書體,,本在盡言,言以散郁陶,,托風采,,故宜條暢以任氣,,優(yōu)柔以懌懷)、“骨采”(若骨采未圓,,風辭未練,,而跨略舊規(guī),馳騖新作,,雖獲巧意,,危敗亦多,豈空結(jié)奇字,,紕繆而成輕矣)等,。今詳細分析如下: “辭采”:即要求詩文之語言美,這是自騷賦盛行以來一直被重視的,,與齊梁駢文炳蔚,、藻飾之風遍被華章的時代特點相一致的。 “聲采”:即要求詩文朗讀起來有抑揚頓挫之美,,齊梁時代,,正值聲律論的興起和日益得到重視,“四聲八病”之說盛行,,雖不免苛刻之弊,,但整體而言是有重要進步意義的。 “采”與“風骨”及“風采”和“骨采”: 關(guān)于“采”與“風骨”,,《風骨》篇有專論“若風骨乏采,,則鷙集翰林;采乏風骨,,則雉竄文囿,;唯藻耀而高翔,固文章之鳴鳳也”,,可見“風骨”與“采”只有彼此依附,,交相輝映,才能成為“文章之鳴鳳”,,缺省了某一項,都不可能算作杰出的佳制,,“采”修辭形式的重要性于此可見一斑,。而“風采”、“骨采”不妨解釋為文章的鮮明爽朗的意思的表達和剛健的文辭之使用,,都必須借助于“采”之裝飾,。 在上文中,本文有時將“采”當作表現(xiàn)形式來處理,,這是根據(jù)具體的論述對象,,取其方便而已,,如果細究起來,不免流于粗疏的,。事實上“采”充其量只是一種修辭形式,,而其修辭的對象的極為廣泛,不但修飾情感內(nèi)容的“情”,、“意”,,也修飾表現(xiàn)形式的“聲”、“辭”,、“文”,,它的修辭結(jié)果是表達出一種抽象的內(nèi)在美,區(qū)別于具體的形式修辭帶來的感觀美,,而在內(nèi)化進具體的修辭對象的過程中顯現(xiàn)出的形式和內(nèi)容兼美的一種狀態(tà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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